思政前沿
位置: 学院首页 > 思政前沿 > 正文

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实践进路

日期:2025-09-21     共阅:

一、强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系统建构

着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绝非单一领域、单一主体的孤立实践,而是一项涉及多维度要素、多层级主体、多环节联动的长期性、复杂性系统工程,需要坚持系统观念,深化整体性研究。

1.把握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丰富内涵

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中华文化发展的重要任务,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的必然选择。“创造性转化,就是要按照时代特点和要求,对那些至今仍有借鉴价值的内涵和陈旧的表现形式加以改造,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激活其生命力。创新性发展,就是要按照时代的新进步新进展,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加以补充、拓展、完善,增强其影响力和感召力。”虽然二者在内涵特征和价值诉求上有所区别,但它们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形成了一个有机统一体,具有深刻的内在逻辑关联。创造性转化构成了创新性发展的基础与前提,通过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才能为创新性发展积累丰富的素材与资源;反过来,创新性发展则是创造性转化的目标与归宿,唯有通过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时代价值。

2.完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体制机制

当前,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深入发展。需要完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体制机制,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协同推进、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系统推进创新转化工作。首先,制定全面、系统的文化创新发展战略,健全相应的领导机制、运作机制、保障机制、监督机制与评价机制,明确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方向、目标、任务、方法和路径。其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过程管理,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人才培养等手段构建有利环境。最后,加强内部系统以及内外系统之间的协同配合,促进多部门、多行业形成紧密配合、贯通协同、齐抓共管的组织结构,协调各方力量、各个环节和各项活动,在统筹兼顾中实现协调发展,在扬长避短中提升整体效能,实现资源共享、力量共融、机制共建,确保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高质量、高效率进行。

3.丰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科学方法

既要坚持系统的理论研究、加强理论阐发,也要不断展开实践探索,深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一是要加强学理阐释。理论是实践的先导,一方面要从细微处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理研究,全面深入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发展历史、内在逻辑、理论特质以及时代价值,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另一方面要结合时代发展的潮流和需求,从整体上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具有当代价值、世界意义的文化精髓提炼出来,持续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时代价值的理论证成。这必然要求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加强跨学科交叉研究,全面系统地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特质和时代特征。二是要深化实践探索。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最终要落实到实践中,因此,要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紧密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总任务,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教育相结合、与旅游相结合、与宣传相结合,善用传媒平台、传统节日、志愿服务以及各种活动,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广度、影响深度及渗透力度,将抽象的文化价值原则融入具体的生活场景之中,通过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方式让人们形成文化认同和文化自觉。

二、聚合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双轮动力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内生动力源自文化主体的自觉性和文化创新的内在需求,而外部动力则来自社会环境的变迁、政策支持的引导、市场需求的推动及科学技术的进步等多种外部因素。只有内生动力与外部动力有机统一、协同发力,方能在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的基础上,以文化自觉引领创新方向、以外部条件激活发展潜能。

1.激发文化主体的内在自觉

马克思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内生动力源自文化主体的自觉性,这种自觉性来自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刻理解和对文化传承的历史责任感。首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文化创造力和创新精神,充分发扬人民群众的历史主动精神,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内生动力。其次,广泛开展文化普及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养和审美能力,增强其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激发其文化创新的热情和动力。最后,深化文化转化发展教育,提高文化主体的文化素养和文化自觉,培养其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意识。此外,优化文化产业发展格局,拓宽文化产业发展空间,为文化创新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精神支持,让人民群众在文化创新中获得更多的成就感和满足感。

2.把握文化创新的内在需求

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不仅包含着对传统文明的传承和发展,更蕴含着在新时代的创新和突破。二者并非相互对立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实践之中。坚持在继承中转化、在学习中超越、在守正中创新,在创新中更好地守正。具象而言,即以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守正”态度,批判继承传统文化,在流变中赓续中华文脉;以服务当代、面向未来的“创新”态度,创新文化话语表达与表现形式,丰富传播载体,激活其固有的生命力,提升影响力。要以宽阔胸怀吸收借鉴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以开放包容的态度深化中外文明交流对话,在借鉴发展中坚定文化自信、构筑思想防线。

3.集聚社会各方的外部动力

社会环境的变迁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因此,既要“因时”调整文化发展的方向和策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又要“因势”调整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发展方向和策略,满足市场的需求和期待,尤其是要“因事”丰富文化产业的技术支持。伴随着数字化、人工智能、元宇宙等现代技术手段的应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存在形态、表达方式以及传播载体不断革新,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创新提供了新路径。深入挖掘并充分利用科技创新等外部动力,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多元重构与现实场景和现代艺术形式紧密结合,通过富有科技感的文化创意,同时依托文化建构和叙事建构的手法,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多样化呈现,从而推动其在现代社会中的广泛传播。致力于打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边界,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转化路径,不断拓展其发展创新的产业空间,形成丰富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产业新业态,构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发展的新模式。

三、治理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文化生态

文化生态是一种社会和文化系统与自然环境相互依存、交织以及保持良性互动的动态关系,是文化与自然共处共生的生态系统,更是“人与文化及文化之间关系的构成”。健康的文化生态为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提供肥沃的土壤和适宜的环境,而和谐的社会环境能够激发人们的文化创造创新活力。通过治理整顿,恢复正常秩序是文化生态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环境的基本需求。

1.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文化的核心是意识形态,不仅关系着文化的阶级属性,还影响文化发展方向。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也是推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根本遵循。当前社会思想空前活跃,各种思想观念相互交织,各种文化相互激荡,社会意识出现多样化的趋势。因此,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化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特质和时代特征的认识,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结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生态。要立足日常生活转化话语方式,增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日常生活中的亲和力;优化传播媒介,增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日常生活中的影响力;关注人民诉求,增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日常生活场域中的话语权。

2.加强文化形态转型变革过程的系统治理

文化形态是一定社会中文化现象和文化活动的总体特征及其表现形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实质上是一个文化形态转型与变革的过程,即在保留传统精髓的基础上,运用现代科技、思维方式和艺术形式,对传统文化进行再创造和再发展,意味着新旧文化形态之间的交错更替,是对中华传统文化形态的筛选和发展。对文化形态转型变革的过程进行治理,要加强对文化转型变革的引导和规范,确保转型变革的方向正确、内容规范、过程有序,避免过度商业化、低俗化和泛娱乐化的倾向,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和品质。同时,要加强对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的监管,打击文化侵权和文化滥用行为,维护文化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3.注重文化心态对文化生态的制衡

文化心态是一个民族或群体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对待自身文化和外来文化的态度和价值观。“文化心态与文化生态是一个互相制衡的过程……文化生态的内在存在就是文化心态。”文化心态的制衡意味着在保持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敬畏和尊重的同时,也要保持开放和包容的心态,接受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文化元素和思想观念,实现文化的自我更新。因此,要克服文化自卑、文化自满和文化保守主义,以积极的心态吸收外来文化的有益元素,与本土文化相结合,形成具有时代特色的新文化。要增强文化自信,坚定文化自觉,自觉抵制“破坏物质性优秀传统文化和扭曲精神性优秀传统文化的行为”,自觉抵御西方错误思潮

四、健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人才队伍

人既是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主体,也是这一过程的客体。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关键在人,在于培养和壮大人才队伍、培育时代新人,构建主客体良性互动的实践生态。

1.构建复合型人才矩阵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既需要深耕经典、通晓传统的“守正型”人才,也需要跨界融合、善用新技术的“创新型”人才,更需要扎根实践、贴近大众的“传播型”人才。因此,要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吸引和集聚一批高层次人才,打造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要健全人才培养培训体系,着重培养能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创意型、策划型和管理型人才,不断提高相关人才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业务能力、专项技能和整体素质。要充分发挥时代新人作为“文化传承者、创造者和发扬者”的生力军作用,同时不断开拓文化育人的新生态、新渠道、新格局,并将其有机融入校园文化建设、课程设计和实践活动等各个环节,让青年学生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和浸润下,更深刻地认识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意义,从而增强认同感、自豪感和使命感。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文化使者,提升青年学生“胸怀天下”的国际视野,在文明交流互鉴过程中传播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赓续中华文脉。

2.激活创新型人才动能

人才的创新动能既源于对文化价值的深层认同,也依赖于外部环境的激励。一要构建需求导向的能力培育机制。针对传统文化领域人才面临的传统根基深厚但现代转化能力不足、文化认知深刻但技术应用滞后等共性问题,要通过跨学科课程体系、沉浸式实践平台、前沿技术培训等途径弥补人才知识结构的代际差,使其既深谙文化基因的根脉,又掌握现代转化的工具。二要搭建容错试错的实践场域。文化创新本质上是对既有文化形态的突破与重构,必然伴随试错风险。因此,需建立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制度环境,通过完善项目动态评估机制,降低人才创新后顾之忧,激发其“敢为人先”的创造勇气。三要强化价值共鸣的精神激励。文化人才的创新动力不仅源于物质回报,更源于对文化使命的认同。通过文化论坛、创意大赛等实践活动,搭建文化交流合作平台,让创新型人才在互动中形成价值共鸣,增强文化创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增强内在驱动为主、外在激励为辅的创新氛围。

3.完善人才队伍激励机制

人才激励的本质是通过制度设计将个体目标与文化发展目标相统一,形成“人人尽展其才、才尽其用”的良性循环。一是要建立分类分层、多元立体的评价体系,破解“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困境。文化创新成果的价值既有学术层面的理论突破,也有实践层面的应用创新,还有传播层面的影响力拓展,需要针对不同类型人才设置差异化评价标准。二是要通过共建共享的资源配置模式,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要建立人才发展跟踪评估机制,对重点培养对象实施全周期管理,根据其成长阶段调整支持策略。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同时,整合社会资源,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文化人才培养和文化创新活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三是要通过灵活多样的激励措施,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促进人才在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单位之间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实现人才资源共享和高效利用。(作者:李伟,王亚男  文章来源:《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下一篇:数字化时代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性困境及其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