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治教育论

日期:2025-08-15     共阅:

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重要指导,法治教育理论是贯穿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发挥法治教育的媒介作用和引领功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才能转化为现实的法治力量。2023 11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提出“法治自信”这一创新概念,为理解法治教育提供了崭新的视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治教育论形成了法治素养、法治思维、法治自信等系统集成的概念,为新时代法治教育的战略部署和实施方案奠定了基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进程中,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围绕法治教育的新概念、新论断和新思想进行整体认识,深入领会法治教育论的逻辑体系、思维特征和重要贡献,不仅是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战略需要,而且是科学推进新时代法治教育的基本遵循。

一、法治教育论的逻辑体系

伴随我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任务的推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并持续推进法治教育,对法治教育的认识和思考不断深入。有关法治教育的重要观点集中体现在《之江新语》《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等相关文献,以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十九大报告、《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之中。从整体上看,习近平法治教育理论涵盖法治教育方向论、地位论、关系论、对象论、环境论等,构建了法治教育的战略地位、顶层设计、基本规律、重点对象、重要保障等有效衔接的逻辑体系。

(一)明确法治教育的方向是提升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素养

习近平法治教育理论强调通过法治教育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群众基础,将法治教育作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中的基础性工程。早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就围绕法治教育开展了初步探索,提出“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的增强”对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出了新的要求。专门论述了法治教育的重要作用,提出“普及公民法制教育、形成全社会法治风尚,对建设‘法治浙江’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决定性的作用”。十八大以来,伴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党中央对于法治重要性的认识逐渐深入,对法治教育的思考日趋成熟。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国法治建设的根基在于全民尊法守法,提出“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只有内心尊崇法治,才能行为遵守 法律。只有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要“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这一系列重要论述尊重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从法律信仰和法律运行、尊崇法律和遵守法律、法律权威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出发, 强调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支撑作用。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并将其作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2020年,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这为新时代法治教育提供了目标定位,从国家治理的战略需要以及人的长远发展出发,关注人的法治素养,极大地突破了过去普法教育、守法教育的局限性。

(二)明确法治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地位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党中央首次以全会的形式围绕法治建设的会议,提出“推动全社会树 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在正式文件中提出“法治教育”,不仅阐明了法治教育在我国国民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还明确了法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的关系,确立了新时代法治教育为党育人的功能定位,标志着我国法治教育在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从外围到中心的地位跃迁,从而开启了我国全方位、体系化的法治教育历程。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把民法典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2017年出台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明确指出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和学校教育全过程。2020年《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提出推进法治教育“全面融入”现有课程内容的要求。由此,新时代法治教育从外围的普法宣传正逐步进入到中心层面的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之中,顺应了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建设的时代需要,与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地位具有内在契合性。新时代法治教育不是一般意义的法律知识教育,本质是社会主义法治价值观教育,重点任务是引导广大民众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高权利义务观念、守法观念、契约精神以及理性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法治实践能力。

(三)明确法治教育和法治建设、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关系

为了引导民众形成法治认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教育的长期性和实践性,明确法治实践对法治教育的重要意义,强调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逐步改变社会上那种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关键是要以实际行动让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就能通过法律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由此,在法治实践中通过法治维护人民的权利,是引导民众形成法治认同的前提和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绝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高度肯定了法治案例的政治传播功能。

从法律和道德的关系出发,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关系展开了深入论述,形成了硬性和柔性相结合、规范和教化相结合的重要思想,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鲜明特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法律制裁的强制力量与道德教育的感化力量紧密地结合起来,把硬性的律令与柔性的规范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把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起来”。“要发挥好法律的规范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要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从法治运行的全过程出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立法、执法、司法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都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这进一步明确了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互促进的内在联系,道德教育为法治教育提供思想指引和价值基础,具有重要的滋养作用,同时法治教育为道德教育提供导向和保障作用,法律为行为选择提供制度导向,保障行为的正确轨道。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2016年《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明确提出,法治教育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与道德教育相结合。青少年法治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体现了对社会主义法治教育规律的深刻认识,这源自社会主义法治不仅仅是 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更是全体人民的价值准则。

(四)明确法治教育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

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不仅需要党带领人民制定法律、实施法律,还需要带头遵守法律,这是党的领导力量的集中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首先解决好思想观念问题”。我国法治建设主要是自上而下的主导,领导干部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排头兵”和“领跑者”,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发挥着示范引领的关键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越是领导干部,越是主要领导干部,越要自觉增强法规制度意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带头”“表率”等一系列关键词深刻揭示了针对领导干部开展法治教育的特殊性,“以上率下”体现了我国传统文化的政治智慧。领导干部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领导者和组织者,直接影响法治建设的形象和声誉,因此领导干部既是法治教育的主体,又是法治教育的对象。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不仅有助于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促进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而且有助于树立法律权威,带动全民尊法守法。

立足青少年成长发展的长远需要,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强调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育人功能。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香港少年警讯永久活动中心时指出,“警队很重视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非常有远见,有前瞻性。香港少年警讯对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恪守职责精神和强健青 少年体魄方面具有长远意义和积极作用。”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2021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提出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依据青少年成长成才的特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青少年法治教育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强调“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2020年,《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提出,引导青少年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识大局、尊法治、修美德。通过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来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是我国法治教育的主要模式和有益经验,有效推动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正规化和规范化。

(五)明确通过弘扬法治精神和建设法治文化优化法治教育环境

法治教育需要强有力的环境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强调“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法治精神 是法治的灵魂。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他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包括“培养人们的理性精神、诚信守法的精神、尊重法律权威的精神、权利与义务对称的精神、依法维权和依法解决纠纷的习惯”,强调“法律当中‘最重要的一种’就是这种风尚,它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他还讲道:“社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和作用,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宪法法律,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等基层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培育社区居民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意识和习惯,使大家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一系列论述阐明了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对法治教育的引领和熏陶作用,开展广泛深入的全民法治教育,培育民众尊崇法治精神的思想观念,离不开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为了扩大法治文化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大普法教育力度、建立普法责任制、健全奖惩制度等具体措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通过制度完善和机制构建促进法治教育实效性的提高,体现了对法治教育外在保障的理性思辨和深刻认识。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的建立,对民众法治素养的养成具有重要的激励作用,促进守法行为由他律转化为自律,形成自觉的规则意识和守法观念。

二、法治教育论的思维特征

习近平法治教育观是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典范。从整体上看,习近平法治教育理论既强调法治教育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又将法治教育纳入整个教育发展全局中进行整体部署;既立足当前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问题,又着眼法治教育的长远规划和发展趋势;既注重把握全面法治教育的全局性和普遍性问题、揭示法治教育的一般性规律,又注重根据法治教育对象的特点作出有针对性的具体安排,彰显战略思维、系统思维、辩证思维和精准思维。

(一)高瞻远瞩的战略思维

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以长远眼光准确把握法治教育的发展趋势和方向,对法治教育的重要性从战略高度作出了新的阐释,赋予法治教育作为法治建设基础性工程的定位,揭示了法治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基本属性。2012年,在首都各界纪念现 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到“法治思维”这一概念。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领导干部要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随后多次会议上都提到了“法治思维”,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十九大报告中将“法治思维”作为五大思维之一与提高执政本领、提升执政能力联系在一起,提升到了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提高民族地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有助于促进民族团结,“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问题,有不少是由于群众不懂法或者不守法酿成的。这些矛盾和问题,虽然带着‘民族’字样,但不都是民族问题。要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懂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立足法治建设的大局,习近平总书记跳出民族问题看待民族工作,体现了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

(二)统筹兼顾的系统思维

系统思维即运用系统的理论和观点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法,主要体现整体性思维、层次性思维和相关性思维。习近平总书记运用整体性思维,积极统筹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社会各界的力量, 将新时代法治教育作为一项包含多要素和多层次的复杂系统工程,强调法治教育的整体协同性,将法治教育放在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加以部署,不仅将法治教育作为一种动态生成的教育过程,更将其作为一 种社会文化氛围的构建和塑造过程。习近平总书记运用层次性思维,强调法治素养不仅包含法治认知、规则意识、权利义务观念等思想观念,还表现为法治思维、法治能力等实践能力。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任务使法治内涵更加丰富、法治理念更加先进、法治目标更加具体,从而对全民法治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此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运用相关性思维,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新时代国际国内环境,将法治教育和国家繁荣、社会进步、个人发展相联系,确立法治教育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的目标定位。

(三)冷静理性的辩证思维

辩证思维即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中变化发展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认识事物的思维方式。辩证思维要求我们坚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学会抓问题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还要求我们应正确把握事物之间的联系,用全面、联系和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运用规律解决具体问题。运用辩证思维,习近 平总书记不仅总结了我国法治教育取得的成绩,而且客观分析了法治教育面临的问题。他提出,“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凡事都要自己说了算,根本不知道有法律存在,大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这种现象不改变,依法治国就难以真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将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法治教育的关键少数和重点对象,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正是抓住了法治教育的主要矛盾。针对领导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宪法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点内容。还专门围绕农村群众、部队军人的法治教育体系化提出要求,明确“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把法治教育训练纳入部队教育训练体系,把培育法治精神作为强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将法治内化为政治信念和道德修养,外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从法律和道德、教育和实践的关系出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的辩证关系。从法治和政治的关系出发,习近平总书记将 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作为政治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有的放矢的精准思维

“精准思维是一种注重务实、具体、准确、精细、精致的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它反对用一般代替具体、用原则掩盖问题。”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精准思维的运用,强调从当前我国法治发展的实际出发,紧扣我国法治运行中的紧迫问题,将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作为新时代法治教育的着力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普法工作要紧跟时代,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法治也并不体现于普通民众对法律条文有多么深透的了解,而在于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这些论述清晰描绘了我国法治教育的着力点,强调法治教育应贴近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由此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精准度和影响力。随着法治建设实践向纵深推进我国法治教育更加强调法治对人的价值导向功能、文化传承功能以及行为指引功能,致力于塑造适应法治文明发展需要的具有法治素养的现代公民。

三、法治教育论的重要贡献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法治教育的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如何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教育这一关键命题,描绘了新时代法治教育的发展图景,展现出鲜亮的人民底色、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缜密的理论架构,标志 着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的新起点,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

马克思主义是我国的立国之本,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指导思想。立足于具体的现实的人,马克思提出法律对人的行为的导向功能——“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恩格斯提出:“就个别人来说,他们的行为的一切动力,都一定要通过他的头脑,一定要转变为他们愿望的动机,才能使他行动起来。”这表明,法律本身是通过作用于人的行为而发生作用的,法律调控的主要对象是人的个体行为,同时通过行为作用于人的思想观念。习近平总书记在继承这一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法治教育的目标在于育人。尤其是社会主义法律本身具有人民性的基本属性,法律如果无法影响人的思想观念和现实行动,那么法治的调控功能也难以发挥作用。马克思提出:“只有当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觉表现,因而是同人民的意志一起产生并由人民的意志所创立的时候,才会有确实的把握。”列宁曾提出:“人民的利益是最高的法律”。习近平总书记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指明社会主义法律必须以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根本宗旨,要积极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法治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自身的法治素养提升作为新时代法治教育的内在逻辑,体现了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人民主体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二)丰富当代中国的法治教育思想

当代中国法治教育的思想伴随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逐步形成和发展,形成了鲜明的中国特色。早在1954年,董必武在中央政法干部学校指出“党必须注重法制思想教育”。1980年,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专门提出了“法制教育”这一重要命题。邓小平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这揭示了法治教育是执政党的战略任务、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性问题。1985年我国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开始启动,明确了国家和社会对个体的法律责任要求。1987年,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从官方文件的角度明确了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建设之间的关系。江泽民提出,“一种观念的树立,一种意识的培养,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期性、艰巨性。” 1992年,党的十四大首次提出民主法制实践和民主法制教育相结合,体现了知行统一的法治教育思想。党中央在“四五”普法规划中指出,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在继承我国 法治教育思想的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法治教育和法治建设、法治教育和国民教育、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关系,明确法治教育是法治权威的形成过程,不仅注重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威性地位,而且强调任何人都有维护法律权威的义务和责任,由此赋予新时代法治教育守正创新的理论内涵,形成了面向未来的法治教育理论。

(三)为新时代法治教育提供基本遵循

习近平法治思想揭示了新时代法治教育战略性、全民性、体系化的发展趋势,为法治教育指明了远景目标,提供了基本遵循。2021年出台的“八五”普法规划从指导思想、目标定位、基本原则、重点内容、具体路径等不同方面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法治教育的实施方案,彰显战略前瞻性和整体系统性,明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的法治教育原则,将新时代法治教育的重点内容拓展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宪法、宣传民法典、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党内法规。这表明,我国法治 教育的内容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不断拓展,更加注重法治道路自信、法治制度自信和法治文化自信的树立,注重实现从法律条文教育向法治素养培育、从知识灌输向互动启发、从单一说教向开放对话的转化。

(四)为人类法治文明建设贡献中国智慧

习近平总书记立足长远,从法治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赋予法治教育政治功能,指出法治教育和法治文明的内在联系,法治不仅是一种治理模式,更是一种精神追求和生活方式。法治文明作为特殊的政治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生长基础。法治教育是法治文明实现的前提条件,要在法治化治理的实践中培养和提高民众的法治素养。法治教育的核心在于法治价值观的传播,包括法律知识普及、法治精神弘扬、法治观念培育、法治行为养成等丰富内涵和实践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同国家的法治模式不同,各国之间需要相互学习借鉴法治建设经验,同时找寻适合自身的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建设着力培育公民和社会组织自觉守法的意识和责任感,充分调动全社会自觉守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社会主义法治教育不仅是法治社会对个体的要求,更是公民个体社会化过程中自身日益增长的法律需要的满足,强调在人类法治文明互鉴的基础上,以义务的履行来保障权利的实现,从而成为备受法治文明滋养的现代公民。

(作者:袁芳,中国政法大学;许珂,中国政法大学 来源:《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25年第2期)


上一篇:习近平法治思想彰显“两个结合”

下一篇: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理论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