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办好高质量法治教育,切实践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5月22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民法护民权 法治固国本”专题讲座。本次讲座以我国民法的发展历程为开篇,围绕民法的基本原则、典型案件中的法律适用以及校园生活中的法律风险等内容展开,吸引了众多学生到场聆听。
讲座伊始,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董梦缘系统梳理了民法典从酝酿、编纂到正式施行的历史脉络,帮助学生了解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如何一步步成为保障人民权益、规范社会行为的重要法治基石。通过三则趣味案例,引导同学们自主分析哪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调整范围,掌握“平等主体”的内涵特征。
讲座的主体内容由“民法的基本原则”与“生活中的民法常识”两个专题组成。在第一专题中,董梦缘老师结合广为人知的辛普森案,深入剖析了中国与美国在法治理念与实践上的差异。通过对两国诉讼程序、证据规则及价值取向的对比分析,董老师指出,中国的法治建设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一专题引发了同学们对法治背后价值追求的热烈思考。第二专题董梦缘老师则是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4条关于“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深刻内涵,为同学们明确了在他人遇到紧急情况时“能扶”“能帮”的法律保障。同时,围绕相关事件引发的广泛网络舆论,董梦缘老师进一步厘清了名誉权与肖像权的侵权边界,提醒学生在公开表达中注意权利义务的平衡,避免因不当行为触碰法律红线。
讲座最后,董梦缘老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4条关于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的规定,联系学生日常生活实际,分析了宿舍区域避免高空置物的法律原因。通过具体案例和法条解读,同学们认识到,高空抛物不仅违反校规校纪,更可能构成民事侵权甚至产生刑事责任,必须从自身做起,杜绝此类行为,共同维护安全、文明的住宿环境。

本次讲座内容丰富、案例生动、贴近实际,不仅帮助学生系统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核心内容与精神要义,也启发了大家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意识。同学们纷纷表示,将进一步增强自身法治素养,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时代青年,为建设法治校园、法治国家贡献青春力量。(通讯员:王艳春 撰稿:李霖 审核:姜强)
